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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同心路、同德路、椟松路路灯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9


项目概况

  揭阳市榕城区同心路、同德路、椟松路路灯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0909jy-21057

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同心路、同德路、椟松路路灯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揭阳市榕城区同心路、同德路、椟松路路灯设施改造工程

1项

人民币508230.00

采购需求: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工程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8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可自带U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揭阳市市政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联系方式:0663-820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663-8206777 

     

     

    发布人: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