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资金存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总体要求
(1)具备满足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账户收付:
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成熟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财政专户业务,专人沟通配合方案推进,包括专人、专门成立该账户服务小组,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2)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3)具备满足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账户业务需要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障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到账、跨行支付两小时内到账,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4)具备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账户收付业务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地接收每一笔收入的相关信息,包括付款方名称、账号、金额、摘要等内容,并及时将收入信息提供给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
(5)投标方案及实施措施应当符合揭阳市财政局文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市财库〔2018〕1号)等有关规定。
(6)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本项目于2020年06月29日在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公司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年07月14日在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公司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因截至开标时间止,都仅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前来报名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故招标失败。本项目经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因采购时效要求,经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调研后,为保障本项目顺利进行,该项目拟采用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实施采购。
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地址:揭阳市东山区黄岐山大道中段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7月2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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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黄小姐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 0663-821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663-820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