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揭阳市财政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31

揭阳市财政局文件

 

 


揭市财采〔2023〕22号

 

 

 

 

揭阳市财政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情况通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

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19号,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我局近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2023 年第三季度信用评价工作,本次信用评价范围为2023年第三 季度全市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全市备案共48 家,其中33家参与我市第三季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一、评价问题

本次参与评价的3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扣分项集中在采购文件编制及采购程序不规范两个方面:一是采购文件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等问题;二是采购程序存在“中标公告发布不 规范”“相关开标、评审活动录像不完整”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本次评价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时,在评审因素设置上对供应商进行了横向比较,或设置了如“优、良、中、差”等缺乏细化量化的评审标准,该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次评价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时,将评定条件涉及企业经营年限、利润等规模等作为评审因素,该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三)中标公告发布不规范。本次评价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该情形违反了《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三条规定。

(四)开标、评审活动录像不完整。本次评价中,发现部分代理机构保存的材料中,开标、评标现场活动录像没有保存完善,该情形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规定。

(五)在评标期间未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未维护评标秩序。本次评价中,发现个别代理机构在组织评标工作前未统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保管,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 中随意走动并使用手,该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评价结果

本次信用评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 三个等级。

(一)“优秀”等级(共9家,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业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和润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悦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万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较好”等级(共22家,排名不分先后)广东悦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德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捷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广东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市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 一般”等级(共2家):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和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不参与评价的代理机构(共15家) : 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广东玉兴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秉诚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榕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祥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嘉联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广东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济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广东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中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项目在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时,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较好”及以上等级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下一步工作

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是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信用评价。接下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持续跟踪问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上下联动,推进整改修复。针对此次评价发现问题,要求代理机构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整改落实。各县 (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与本级代理机构的沟 通对接及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代理机构政策、业务水平。对信用评价等级为“一般”的代理机构,市财政局指导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并视信用修复情况,及时予以公布信用修复结果。

(二)持续深化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代理 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持续深化监管,健全完善对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今后,对检查、评价中发现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情节严重的, 将予以警告并直接列入“一般”等级。同时,健全质疑投诉 案件处理工作机制,严守法律底线。实现涉诉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 采购活动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依托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信息公开。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为基础,依法推进政府采购源头、过程、结果等各环节公开,规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等向社会公布,并明确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渠道、公开的时限,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

 

 

 

 

 

 

          揭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揭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印发